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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咸宁市省级救灾物质储备中心仓库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XD-2018CS-040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民政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咸宁市民政局       

2、项目名称:咸宁市省级救灾物质储备中心仓库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交货期:30天内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招标控制价:40.9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交的营业执照上具有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近财务报表、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犯罪记录查询函、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备查)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49日起至2018413日1730分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 

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420日下午143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420日下午1430 

3、开标地点: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 

六、采购单位联系人:咸宁市民政局 

联系人:主任   

电话:15872074986  

采购人地址:民福大厦3楼  

七、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 

联系人:游工/0715-8908318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48日